泾县医保:主动作为为特殊儿童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
“幸亏有你们帮忙,不然我儿子门诊费用不能报销,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日前,杜女士在接到县医保局工作人员电话时,满怀感激地说。
原来,杜女士2岁的儿子于今年3月被多家医院确诊患有儿童孤独症,经多方打听,夫妇俩将孩子送往湖北省襄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接受康复治疗。出院后,医院告知后续孩子的康复治疗可以在门诊进行,于是杜女士将相关检查、病历、疾病诊断证明送至医保经办部门,请求办理门诊慢特病。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36号)文件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儿童孤独症”需提交精神专科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而杜女士孩子住院的医院系非精神专科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不符合文件规定。
为保障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待遇,考虑到孩子病情的特殊性,7月10日,县医保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市域内精神专科医院,将杜女士之子在湖北省襄阳市中心医院就诊的检查单、病历提交该院专家予以审核,经专家审核后,杜女士之子符合“儿童孤独症”的诊断标准,对其门诊慢特病申请予以通过。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告知杜女士,确保孩子及时享受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一直以来,县医保局始终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己任,想方设法,主动作为,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让问题止于经办,不断从群众中汲取推动医保事业前进的力量,真正把好政策落到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