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利辛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浩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淮主持会议。县监委主任林刚、副县长武体鹏、县法院院长王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土地增减挂、河长制等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应急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应急管理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灾演练,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质量,筑牢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线,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会议强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民生工程。要坚持做到“保障住房、改善环境”“先规划、后实施”“先安置、后拆除”“公开测量、张榜公示”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压实主体责任,扎实精准推进。要坚持尊重民意,保护群众利益,加强对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确保全面实现当年组卷、当年实施、当年验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遵守规划实施、审计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程序,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复垦土地管理,做好土地平整、田间道路、排水灌溉等配套工程建设,提升新增耕地的质量。
会议要求,要加强河长制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激发河长责任意识和群众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美好水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总河长会议、河长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发挥河长制成员单位和河长协助单位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明确各级河长及协助单位的工作职责,完善日常管理和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多部门联动和常态化监管,保障县域内所有河流能够应治尽治,应保尽保,不留死角,推动河长制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