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泰州市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14 来源:泰州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
为广泛调动市内外旅行商宣传推广泰州旅游的积极性,不断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文广旅局印发《泰州市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该办法以旅游市场推广为载体,以泰州特色旅游要素为重点,引导创新旅游营销模式,推动泰州旅游业加快发展。
一是明确奖励对象。奖励对象须为招徕、接待外地游客至泰州旅游的旅行社。二是明确奖励条件。奖励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浏览泰州市收费景点2个(含)以上,旅游团队达10人(含)以上;来泰旅游团队在泰州市区住宿一晚,住宿酒店须向泰州旅游团队统计系统平台备案。三是明确奖励类型和标准。奖励类型分为大型旅游团队组团奖励,奖励上限为20万元;专列奖励,每趟次奖励3万元;航空路线产品奖励,每架次按80元/人奖励;入境游产品奖励,每家旅行社奖励上限为5万元;旅行社地接排名奖励,按排名等次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四是明确奖励流程。按照旅行社申报、景区确认、公安验证、第三方机构核查等程序实施。
市区旅游营销奖励资金在市级旅游专项资金中安排。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我市旅游市场消费新活力、新动能,促进泰州旅游业加快复苏,推动泰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