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举行的2023中国南通江海英才创业周开幕式上,《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以下简称“新科创30条”)正式发布。
“新科创30条”包含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夯实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增强院校创新能力、支持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和集聚江海英才九大部分共计30条,根据我市当前发展重点和实际需求,新增和优化调减了相关政策,其中部分政策为全省首创。
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新科创30条”明确,坚持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实施市重点研发计划,瞄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开辟新赛道塑造新优势。其中,市重点研发计划,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支持面向未来产业的前瞻技术研发,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
“新科创30条”提出,强化创新策源力打造,推动高端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的布局建设。提升研发平台能级方面,对在通建设的国家、省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分中心)和大科学装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新科创30条”中新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章,建立健全全方位技术转移政策体系。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面,鼓励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帮助企业跨越成果转化的“死亡之谷”。在全省率先对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照上年度服务费用的30%予以支持,最高200万元;鼓励技术需求方提出概念验证和中试申请,单个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
支持引进专业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加速科技成果、项目引进落地。对引进的高校院所及专业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与开发中心,通过“一事一议”给予资助,最高1000万元。
推动产学研用合作,进一步提升实际成效。对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实施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的,单个项目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新科创30条”第1条提出,大力开展科技招商,支持科创项目落地。围绕科技招商重点工作,我市借鉴上海宝山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率先对优质科创项目和初创型科技企业择优采取“拨—投—股”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缓解初创型企业“燃眉之急”。同时,鼓励各地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各区对科创项目引荐机构、引荐人给予奖励。
“新科创30条”明确,健全对平台载体、大院大所的运行绩效管理,突出对科技招商、企业孵化方面贡献的评价,强化机构自我造血能力。此外,在扶持科创企业上市、支持产教深度融合、突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护航、扶持科技服务企业等政策中,新增了相关条款;对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学研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平台载体绩效评价和产学研合作等政策进行了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