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11日,由省政协机关二级巡视员刘国贤、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刘丽团带队,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前来清远,就“关于治理乡村振兴建设中村落古民居改建的提案”进行现场调研和座谈。苏锦丹副市长出席座谈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林为民局长、刘云龙副局长,市博物馆黄敏强馆长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人员陪同。
调研组先后前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南岗古排、连州市星子镇黄村和佛冈县龙山镇上岳古围村进行现场考察。11日下午,苏锦丹副市长在佛冈县上岳古围村朱氏宗祠内主持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林为民局长代表市直有关单位进行发言。林为民指出,清远现有传统村落143处,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有35处,省级传统村落14处。目前主要出现了部分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空心化”、传统风貌建筑损坏破败较严重且新旧混杂等问题。作为历史的标志,如何活化利用好这些传统村落?他认为,要从规划、开发和保护这三大板块进行入手,我们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我市今年将《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重点立法项目,列入了《清远市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头和举措,今年将举办乡村村晚、非遗进乡村进社区等一系列文旅体融合的活动,让古村落文化“活起来”。随后,刘云龙副局长做了补充发言。他提出,目前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存在政府各部门权责不清、管理不顺,古民居改建民宿成本过高,古民居产权不清晰和存在安全隐患等3个问题,并从政府出台政策、因地制宜做民宿、当地政府提前介入和多渠道引进专业人员等4个方面提出了建议。省调研组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有关代表围绕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主题也展开了探讨与交流。
苏锦丹副市长做最后总结发言。他提出,清远拥有许多宝贵的文化资源,主要有以古道和北江为代表的“通衢文化”、以摩崖古迹为代表的“石刻文化”、以鹰扬关革命遗址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壮乡瑶寨为代表的“民族文化”、以民宿古村为代表的“耕读文化”、以麻鸡麻笋为代表的“美食文化”、以青塘遗址和岩山寨遗址为代表的“史前文化”和以飞霞山和静福山为代表的“福地文化”等8大文化,其中就有民宿古村。因此,加强清远地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十分必要且重要。
苏锦丹强调,在认识到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的同时,我们也要思考关于“经济可行性论证”的问题,“乡村振兴”不等于“振兴乡村”,要真正开展这项工作,必须要落实到农村的“人”和“就业”的问题上。旅游与乡村振兴密切相关,在这条道路上,虽道阻且长,但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