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01家企业获研发费用省级奖励资金4666万元
发布时间:2019-05-06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
日前,我市801家科技企业获得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奖励资金4666万元,其中市辖区331家企业获得奖励资金1805万元,海安市199家企业获得奖励资金827万元,如皋市83家企业获得奖励资金446万元,如东县35家企业获得奖励资金223万元, 海门市56家企业获得奖励资金532万元,启东市97家企业获得奖励资金833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获奖励50万元、最低1万元。
这项奖励政策,是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为了落实江苏省“科技改革30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普惠性科技创新优惠政策。享受此项奖励补贴,企业不需要做任何申报手续,直接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根据省税务部门税务系统中反映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进行筛选。实施研发费用奖励补贴,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研发动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切实让广大科技型企业享受到科技创新“政策红利”,有效地帮助企业降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成本,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