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规范管理长江禁捕水域相关船舶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池州日报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精细化分工、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整治,多举措规范管理长江禁捕水域相关船舶,进一步推进“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
今年5月,该局出台禁捕水域相关船舶全面排查处置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排查辖区水域内各类船舶,建立船舶管理台账,摸清船舶底数,做到船舶定性准、情况明、底数清。同时,按照“非必要、不保留”原则,对确有必要保留的乡镇自用船,实行“一承诺,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编号标志、统一制作船牌、统一集中管理、签订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的承诺书,农民自备船集中停放,实时记录使用情况。目前,我市纳入乡镇管理的农民自备船共有32艘,其中31艘为农民生产生活所用,1艘用于巡查防汛防溺水工作。此外,该局执法人员和禁捕信息员常态化巡查禁捕水域是否有长期闲置、无人管理、所有人不明的船舶,一经发现,按照程序及时拆解处置。今年以来,该局联合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加强对过境停靠商货船舶登临检查150余艘次,签订承诺书150余份,依法清理取缔“三无”船舶2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