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会英主持召开市政府八届4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期调整等工作,审议通过《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入解读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调查报告,汲取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会议指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是具体的“国之大者”,关系民生福祉和发展大局,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要坚决扛牢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刻汲取教训,保持高度警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抓紧抓牢各方面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提升工作质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事后扎实开展“回头看”,逐一检查效果,对工作推进不力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加大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旅游、食品药品等监管力度,严阵以待做好防汛减灾准备,织密筑牢防溺水“安全网”,持续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生产及销售非标油违法行为。要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守牢安全底线。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新修订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知识,开展安全培训演练,用好举报奖励制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浓厚氛围。
会议审议并通过《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会议指出,要树牢法治意识,结合《规定》完善决策机制,确保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办事。要提升决策质效,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加强监督评估,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定期报告执行情况,根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
会议审议并通过《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会议指出,要抓住时间节点,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十条措施》落地落实、充分显效,促进全市建筑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培育本地龙头建筑业企业,支持本地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将更多的产值和税收留在本地。
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期调整方案》;听取全市成都大运会安保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的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