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失信预防处置体系,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建设”……近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用法治力量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民营经济是南京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最有创新力的增长点,也是推动经济率先整体好转的关键力量。2022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7765.24亿元,GDP占比45.9%;民营企业总数达162.39万户,其中“四上”企业占全市总数的83.7%。今年以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组织人大代表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分层次、分行业、分区域调研南京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梳理归纳企业反馈的约1800件诉求和90余条意见,分析总结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普遍性、根源性问题,针对民营企业反映较多的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要素保障、创新升级等“疑难症结”,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供政府相关部门参考。
记者注意到,《决定》从提振信心、厚植土壤、破解难题、增强动能、拓展空间、优化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举措。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决定》提出,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政务诚信监测,持续推进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在强化政策要素保障方面,《决定》提出,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引导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用好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支持力度。
在增强企业动能方面,《决定》提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引导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在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方面,《决定》提出,高标准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开辟新赛道、塑造新优势。
《决定》还提出,将民营经济发展核心指标纳入市对区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考核督察机制,形成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和奖惩分明的考核导向。据了解,下一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决定》的全面贯彻落实开展系列调研监督,持续关注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在服务发展大局、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中展现人大作为。
《决定》的出台,得到了民营企业家的热烈响应,大家纷纷为此举点赞。南京市工商联主席、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蒋立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释放了让民营经济行稳致远的强烈信号。作为民营企业家,我会坚定信心做好企业、做好实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