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走进浙江红利富实木业有限公司看到,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生产车间内,生产线开足马力轰鸣着,上演着企业发展的“速度与激情”。
“截至今年5月底,我们产品销售额已达1510万元,同比提高26%。”销售增长的同时,更让公司负责人津津乐道的是,今年公司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处理工艺的改造,废气治理设施已更新成再生颗粒活性炭设备,有机废气已从进口浓度的300mg/m3降到出口浓度的9.5mg/m3,预计能降低企业VOCs排放量约15%。
据了解,VOCs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可入肺颗粒物(PM2.5)和臭气(O3)前置污染物。“南浔区产业结构中传统行业占比较高,尤其是涉VOCs企业数量在全市最多。”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局长李应万介绍,此前,在这些重点涉VOCs排放企业中,使用颗粒活性炭吸附集中再生的企业只占5%,高效处理设施占比低、活性炭处置不够规范等问题亟待破解。
为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南浔区积极下好源头管控先行棋。在全省率先实施源头替代的基础上,又在全市率先对该区300余家涉VOCs企业推广颗粒状活性炭再生治理模式,目前该区累计已完成150余家企业颗粒状活性炭再生治理模式的改造。
“分散吸附—集中再生VOCs治理模式,具有活性炭可溯源、过程可管控、治理高效、降低成本等优势。与蜂窝状活性炭吸附等低效治理技术相比,采用该治理模式可有效降低综合成本17.6%至38%。”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党组成员陈尔祝说。
同时,南浔区还通过靶向施治,强化涉溶剂型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推进木业、电梯等行业源头替代,今年已完成61家企业源头替代工作。此外,对重点涉气企业生产工艺输送环节、物料储存场所、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点位进行提升改造,已完成整治提升企业35家,源头降低企业VOCs产生量约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