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6月26日)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副主任阿刘时布、贾志华、周伦斌、廖策军、周华荣,秘书长杨登廷及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市长陈光浩、副市长张德平,市政协副主席刘淑玉,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接受了冯军辞去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和王树军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务的请求。
会议决定废止《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行办法》。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书面传达了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地落实。用省委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聚焦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成效。要务实担当尽责,有力推进精准高效监督取得新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瞄准“小切口”、解决“大民生”,聚焦民族工作、“执行难”精准监督,希望市政府、市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相关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聚焦中心大局,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服务中心提升监督质效,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强化自身建设,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前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