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我市因地制宜创建“宜业工坊”,支持镇村产业经济发展,促进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居民增收。
细化责任分工。我市出台《桐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宜业工坊”实施方案》,将组织、财政、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纳入建设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宜业工坊”认定过程中,相关部门对工坊选址、建设规模、创建模式、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指导与帮扶,并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保证“宜业工坊”认定的合理性、有效性、长久性。
谋实创建模式。我市因地制宜,谋实“宜业工坊”创建的七种模式。利用“产业赋能”模式,探索“基地+农户”,引导周边农户到基地务工增收;利用“商贸流通+”模式,通过商品流通和为商品流通提供服务,帮助农户特别是低收入家庭销售农副产品增收。利用“三产融合+”模式,通过农业一产种植、二产加工,三产销售等环节,利用闲置土地、住房等打造体验服务,带动农户多渠道增收。截至目前,我市已认定首批30家“宜业工坊”,其中新建23家“宜业工坊”,7家由帮扶车间直接认定,实现了全市26个出列村“宜业工坊”全覆盖;其中,“就业载体+”模式12家、“产业赋能+”模式8家、“三产融合+”模式6家、“家庭农场+”模式3家、“商贸流通+”模式1家,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茶叶加工、农副产品销售、旅游业等多个行业。
完善长效机制。我市完善政策支持,在开展技能培训、选定实训基地时,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优先对“宜业工坊”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者技能水平和经营者经营能力;鼓励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宜业工坊”农副产品,帮助“宜业工坊”经营销售各类产品;探索“宜业工坊”村包保管理模式,避免因村两委换届、村干部调整等因素影响工坊的建设和运营,各村为“宜业工坊”提供场地、培训、宣传、招工等保障服务,保证工坊健康发展,发挥联农带农效应;人社部门每季度对全市“宜业工坊”的生产、经营、销售、吸纳脱贫劳动力等情况进行监测和综合评估,建立监测台账,协调解决在原料供给、来料加工、产品销售、人员不足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对确实无法持续运营的“宜业工坊”,实行动态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