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1日从衢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日,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衢州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起草的《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是全国首个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领域地方标准。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开发,用于安置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而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据介绍,该标准规定了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的用人单位要求、管理服务内容、档案管理与安全、服务质量改进等内容。其中,明确提到应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人员到期退出提前进行预警、提醒,辞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如果存在申报材料虚假失实、本人未提供真实劳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还造成不良影响、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用人单位应负责清退该人员。
据了解,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衢州市人力社保局聚焦补齐共同富裕“短板”,强化部门联动,优化完善政策,细化帮扶举措,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家门口”就业的难题。
近年来,衢州市人力社保局聚焦扩中提底、脱贫攻坚,强化部门联动,优化完善政策,细化帮扶举措,大力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截至2022年12月,全市新开发公益性岗位5383个(其中农村公益性岗位5166个),已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017.89万元。2023年,全市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5000个(一季度已开发1350个)。今年5月,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省市稳就业惠民生系列政策,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推动“老有康养”公共服务优享,助推全市域开展“助老三件事”,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发文,计划在2023年度联合开发600个养老领域公益性岗位,包括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