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北辰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
5月30日,北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南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刚、陈秀华、刘基智、祁惠红、杨彦杰出席。副区长李维东、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砚华、区人民检察院院长闫旭彤,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通过《北辰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两个清单”实施办法(试行)》;审议通过关于个别代表请求辞去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会议强调,《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规定,紧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天津市“一基地三区”的战略定位要求,立足北辰区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对全区产业布局优化、资源保护开发、人居环境提升、生态保护治理等进行了统筹安排,符合北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着力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北辰站枢纽作用,加快北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向高端转型、城郊向城市转型,进一步增强城市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为建设经济强区、魅力北辰提供有力支撑和空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