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则丰、陈高燕、张伟荣、邱伟泽、温小林、袁清山,秘书长曾国华出席会议,市领导陈海波、段致辉,市法院院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郑则丰、邱伟泽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法制委员会随后召开全体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对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并提出《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并表决通过。根据《立法法》规定,该部地方性法规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即可颁布实施。
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会议要求,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所提意见建议,深入调研论证,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惠州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要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持续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城市发展和固体废物管理;要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落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环境的氛围。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使用效能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要夯实提升中医馆使用效能的基础,加大中医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中医馆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推进解决医保支付报销难问题,促进中医药文化及职业普及。
会议还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副市长段致辉回应表示,市政府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着力补齐问题短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中医馆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推动我市中医馆使用效能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