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5-29 来源:中国东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开发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5月2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招群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日程、列席人员范围。建议议程包括:审议《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等事项。
会议讨论了《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初审意见(稿)、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稿),决定将上述事项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在修改《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过程中,要加强与上位法的衔接,主动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继续开展好立法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确保新修改的条例更务实、更管用。要加强执法检查成果的运用转化,继续加大监督支持力度,推动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助力提升全市综合环境品质。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思考如何强化东莞在广东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找准人大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持续提升末端执行力、增强人大工作活力,在凝心聚力、服务大局上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新潮、郑琳、罗军文、郑国洪,秘书长叶向阳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