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推出乡贤调解以来,县矛盾调处中心充分发挥乡贤层次高、接触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亲情、乡情为纽带,通过展示“三张面孔”,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调解需求。
庭后和解的“土法官”。一直以来,提起诉讼被认为是调解的终止符。许多职业调解员因人地生疏,一旦面临诉后情况生变,判决无法执行,便不能继续追踪协调。我县乡贤调解员发扬接地气特色,填补空白,打破诉前调解一亩三分地,带头树立服务新风。一起邻里间采光权、隐私权冲突矛盾本来微不足道,但终审判决一边倒的结果,却让当事一方无从接受,挑出一些深层次、关联性事项和理由,多方抵制执行,造成大批邻居卷入,矛盾扩大。当地乡贤调解员避开司法裁判惯性思维,利用节假日实地勘察。见缝插针,巧用替代法,硬是在一扇窗堵与不堵的非此即彼选择之外,提出两套低成本、有创意方案:或是另开天窗,或是在1.8米以下窗面安装磨砂玻璃。看似微不足道的改变,却点石成金,让一起判决后执行难的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路见不平的“独行侠”。一般来说,当事双方应共同向调委会提出申请,方能转入协调。但现实中,“一头热”矛盾却屡见不鲜。有的是因标的小,一方根本不屑于交涉,有的则是一方处于绝对主动,片面依赖时间差、精力差、金钱差,采取拖延战略,造成小事拖大,或者直接烂尾。调解时机稍纵即逝,捍卫公道,更是乡贤责任。为此,我县乡贤调解员主动送调上门,到群众家门口办案。发挥地缘优势,促进定分止争。一前一后两起交通事故纠纷,一起只是发生轻微剐蹭,交警建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另一起,则是根本没有发生剐蹭,只是一方受到惊吓,从车中跌落,摔成植物人,现场偏巧没有视频监控。迥异的矛盾,一大一小,却都遇到肇事方拒绝理赔的情况。锲而不舍的乡贤调解员,或是为了一笔微不足道的赔偿,迈开腿,说破嘴,以至诚换真心,或是借助丰富经验,反复研究、修改保险公司第三方理赔方案,经过乡贤“和事佬”的协调,肇事方主动担起赔付责任。第一起纠纷仅仅理赔300元,另一起则达70多万元,二者却一致彰显了乡贤调解员的责任心。
导人向善的“苦口婆”。人们常说,能用法律解决的问题都不算事。事实上,由于许多民事约定只限于口头,司法鉴定、取证不易,维权过程复杂,大量矛盾都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一些工伤、事故纠纷,之所以好处理,也不过是因为有现成理赔标准,调解员扮演了一回免费法官。相比之下,医疗矛盾、异地争端、债务问题就难办得多,一旦释法无果,便只能借助于说理、道情。而这也恰好是乡贤的用武之地。一起两地公安联合处置无果的商事纠纷,闹得沸沸扬扬。被我县乡贤调解员得知,他二话不说,即刻登门,依靠乡里感情和做人道理,对一度有恃无恐的违约方进行规劝。按理说,这起矛盾所涉产品质量缺乏固定评判标准,是否存在问题,问题有多大,要承担多少违约责任,只在一念之差,如果斤斤计较于利害得失,仅从自身利益最大化,或维权成本角度劝导,只会火上浇油。可由于乡贤调解员奉行“不看僧面看佛面”的原则,苦口婆心,反复协调,最终使得矛盾双方相互让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