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办法》增加专利奖励资金和资助项目专利是一座城市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市新出台《专利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办法》与以前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为企业带来哪些利好?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科技局。
每万人拥有19件发明专利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科技企业发展,对各镇区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尤其是新增有效发明专利量进行量化考核,并出台专门政策,奖励专利,全市专利申请及拥有量跨越式增长。
市科技局最新报表显示,今年我市新增有效发明专利377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9.09件,比去年底提升2.5件,申请国际专利50余件。中兴能源装备公司等4个知识产权项目立项,获扶持资金110万元。海门开发区通过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
今年专利奖励资金预计超千万元
今年我市出台专门《办法》,以进一步发挥市级科技发展资金对专利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办法》明确了资助类别及标准,分为专利创造、专利奖奖励、专利运营、专利质押扶持、专利保险扶持、“贯标”企业奖励、试点示范园区奖励、企业“荣誉称号”奖励等。
“与原政策相比,我市加大了专利奖励力度。”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资助1.8万元/件,获得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资助1200元/件,比以前分别增加了5000元和200元。通过国际专利申请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专利,每件每个国家(地区)资助5万元,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授权的,最多资助10万元。以前同一发明创造即使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授权,只奖励5万元。
今年我市新增了试点、示范园区的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奖励10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奖励30万元;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奖励20万元。
据预测,今年我市各项专利奖励资金将超1000万元,比去年新增300多万元。
专利保险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办法》,我市对获得的各类专利奖进行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奖励10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等国家级奖励的,奖励20万元。获得省专利项目金奖,奖励20万元,获得省专利项目优秀奖、省专利发明人奖等省级奖励的,奖励10万元。获得南通市专利金奖,奖励5万元,获得南通市专利优秀奖、发明人奖,奖励2万元。获得海门市专利优秀奖,奖励5万元;获得海门市优秀发明人(设计人)奖,奖励2万元。
对科技型企业通过发明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且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我市对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国标认证企业或通过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的单位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参加专利保险的保费给予全额资助;对其他企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参加专利保险的保费给予50%资助,每家企业资助限10件专利。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优秀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