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溺水意识,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发生,定远县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扎实筑牢儿童防溺水安全防线。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民政局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相关同志负责担任,并成立班子成员包保监管小组,印发了《定远县民政局2023年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具体举措,建立联防机制。
强化监护责任、加强隐患排查。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儿童法定监护人是儿童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宣传,引导农村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法定监护人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农村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不独自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落水事故发生。要关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落实责任包保,全面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各乡镇、村(居)委员会和水域权属主体要加强水塘、塌陷区、水库、取土坑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志,对尚未设立或不醒目的,要立即完善,并切实加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
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求各乡镇儿童督导员、各村(居)儿童主任增加家庭走访频次,发放防溺水宣传单,宣传册,制作“六不二会”防溺水宣传纸,通过走访将防溺水宣传到每个家庭、每位未成年人,确保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入人心。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村务公开栏等方式,通过张贴防溺水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全面宣传防溺水知识,让防溺水常识家喻户晓。
强化精准摸排、评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对于监护能力差的需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强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措施。要充分发挥“儿童之家”阵地作用,放宽开放时间,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活动有场所,减少意外事故发生。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通过心理咨询、举办心理学讲座等形式帮助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保持乐观健康的精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