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之“手”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3-05-19 来源:江都区财政局 发布开发区:江苏江都经济开发区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江都区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财政保障机制,为江都区未成年人全力撑起“保护伞”。
困境儿童抚育到位。区财政局严格落实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动态调整机制,逐年提高孤儿、困境儿童养育标准。2022年,将机构集中抚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298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2180元/人/月,较2020年分别提高330元/月和325元/月。三年来,江都区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经费总额逐年增加,2022年共计拨付保障经费724.79万元,年均增长44.9%(2020年为344.23万元)。
教育补助保障有力。为了不让任何一个经济困难儿童失学,区财政局积极配合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免除经济困难儿童书本费和杂费,给予寄宿生一定生活补助。按照学前和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分别给予平均每生每学年1000元、1250元、2000元的现金补贴,2022年共安排补助资金500万元,切实保障贫困儿童安心完成学业。
未保阵地全面覆盖。目前,我区已建成14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13个镇全覆盖,其中省级示范性未保工作站4个。2023年4月,投入装修改造费用400万元,占地1200平方米的区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区财政局将每年提供运营经费及租金75万元,保障区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正常运转,为全区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提供坚实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