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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种田有奔头 稻谷补贴资金精准足额发放
发布时间:2023-05-17  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开发区: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

  近日,江苏盐城响水县南河镇新荡村农民张大爷家的“一卡通”收到了县财政局打入的1100余元稻谷补贴款,他逢人便说:“以后我们农民种田有奔头了,现在自己种田,政府还拿钱给我们补贴,还是党的惠农政策好哟!”

  今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精准施策,快速推进,切实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截至5月10日,全县9个镇区和相关农业场圃已发放2022年度稻谷补贴土地面积47.24万亩,发放稻谷补贴资金2553.81万元,通过农户“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使全县51446个种粮农户从中受益。

  今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政策是按照“谁种田补给谁”的原则,以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下(不含50亩)的,补贴标准为80元/亩。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含50亩)的,补贴标准为100元/亩计算。为做好2022年度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响水县财政局制定了《响水县2022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镇区负责基础数据审核汇总,县财政局具体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实施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农户申报、镇区审核、张榜公示、县政府审核等规范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补贴面积核定工作。保证采集的面积真实、准确、完整,做到符合政策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政策的一律不报,准确地掌握全县稻谷种植户数、种植面积,为制定全县稻谷补贴生产环节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在稻谷资金补贴发放过程中,全县各相关部门、镇区严格执行稻谷补偿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认真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严禁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严禁干部收回农户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严禁将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严禁将稻谷补偿资金用于高效农业补贴。各相关职能部门、镇区密切配合,确保所有补贴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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