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2023年节能与绿色制造工作要点》,提出今年全市将组织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100项、节能5万吨标准煤,建设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家,推动工业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围绕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点》提出,积极推进区域性集中供热和电能替代,加快工业领域电锅炉、电窑炉、电动力等设备应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传统生产工艺电气化转变,加快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支持企业开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项目开发。全年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23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15%以上。
针对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要点》提出,编制发布扬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方案,明确工业碳达峰路线图,聚焦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等重点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开展节能降碳诊断,围绕重点用能环节、主要用能工艺及生产装置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并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
为大力推进全社会节能,《要点》提出,统筹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和商贸服务领域节能工作。在建筑节能领域,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综合应用,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在交通节能领域,加快淘汰老旧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80%。
关于重点领域节约用电,《要点》提出,深入落实全面节约战略,面向重点领域分类实施节约用电行动。在工业企业领域,实施节电计划,科学调整用电负荷;在公共机构领域,度夏度冬期间高峰时段负荷同比下降10%;在商业建筑领域,严格执行“夏季制冷不低于26℃,冬季制热不高于20℃”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在市政照明领域,制定完善节电控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