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余姚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余姚中学计划招生12班共480人。
被余姚中学录取的新生,必须是符合普通高中报考条件并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读满三年初中且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生。
据了解,此次招生工作分自主招生、定向招生、统一招生等方式招录。其中,自主招生名额不多于招生总数的20%,由余姚中学自主录取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确定人选。
定向招生名额为招生总数的60%,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录取时,各初中一校一线,按余姚中学招生总数的2倍人数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基准线”),山区学校“基准线”降5分。各初中学校在“基准线”以上按定向生分配名额数择优招收。如该校没有上“基准线”的考生,则可下降10分,录取不超过1人。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同分录取原则”录取。余下名额采用分配与统筹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录取。以上录取办法结束后仍有空余名额,按“定转统”处理,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统一招生名额为剩余名额。自主招生后,剩余名额在全市符合余姚中学相关条件的学生中,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新生录取顺序如下:先录取自主招生部分,自主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计入统一招生计划;接着录取统一招生部分;再录取定向招生部分;最后录取“定转统”部分。
余姚中学招生工作是我市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市教育局要求各初中学校务必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传达给师生和家长,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此外,各校要增强工作透明度,杜绝不正之风。如在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追究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并减少相关初中下一年度定向生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