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市司法局坚持清单管理,从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发力,在综合执法改革、三项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重点工作上持续发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创新执法举措,当好“业务员”。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报告、通报规定》《滁州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全省首个“检行联动”工作站在滁挂牌成立,为新形势下做好“府检联动”工作搭建了平台、拓宽了渠道、凝聚了力量。创新制定《滁州市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重点执法活动制度》,围绕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16个领域,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参加执法检查、听证会、论证会、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活动,积极听取执法监督员意见建议。
注重执法刚性,当好“守门员”。周密部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立足滁州实际,制定23项自查清单,要求执法单位逐条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提升措施。根据部门自查情况,组成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查看行政执法装备配置、执法人员抽考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年审执法证8686人,年审监督证207人。
优化执法流程,当好“服务员”。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持续推动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八个一律取消”标准,取消市本级自行设定证明事项73件。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纳入依法治市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并动态调整目录149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应用,举办专题培训会,培训对象覆盖市、县、乡三级所有执法部门。强化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运行的应用,全市共录入378家单位及8686名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行为信息录入2411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