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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用好工业物业产权分割政策 助力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09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日,高新区召开2023年建设用地审批(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解读分析《清远市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引(修订版)》,研究新旧版操作指引调整变化。会议强调,学好用好工业物业产权分割政策,对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员干部要时刻加强理论政策的研究,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勇于实践。

  据悉,基于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广清纺织产业有序转移园建设的要求,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施行《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今年三月底,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清远市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引(修订版)》,这是对2021年8月9日实施的旧版《清远市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引》进行的一次修改完善。

  会上,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空间规划科对新印发的《清远市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引(修订版)》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人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总结了新旧版操作指引的六大方面的调整变化:

  一是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增加了层内可分,不动产单元最小面积由不小于300平方米调整为不小于500平方米,主要是为了促进工业厂房建设的规模化发展,以及适应省住建厅颁发的《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

  二是简化了审核流程,产业审查和入园资格准入审核前置,取消了土地审批部门的审核环节,简化了建筑工程规划审核流程(特殊复杂的情况才需征求建设工程规划意见);

  三是工业物业服务用房及地下停车办理分割或分割转让的调整变化;

  四是取消了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受5年内再次转让限制的规定;

  五是提出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的建设标准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DBJ/T15-235-2021)的建筑设计要求进行判别和执行;

  六是增加了适用范围的要求,修订版印发前已批准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可按原操作指引执行。

  据了解,2018年以来,高新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建设标准厂房,盘活土地资源”的应对措施,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鼓励企业建设高标准厂房。高新区通过持续做好高效用地文章,积极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利用区内闲置用地和废旧厂房,将建设超600万平方米的工业标准厂房,承接产业有序转移。

  目前,高新区高标准厂房已吸纳397个大湾区外溢项目入园,预计产值33.5亿元,预计税收9.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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