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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
发布时间:2023-04-28  来源:眉山日报  发布开发区: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

  4月27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主持会议,副主任立胡左格、肖忠良、王晓丽、王泽文、廖小宁,秘书长何万高及常委会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眉山市黑龙滩水库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通报了测评结果。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和举措,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乙类乙管”各项措施精准落实,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重大成果;要站在对人民、对代表负责的高度,全力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保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刘先伟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戴林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付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强,市监察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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