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战场”,也是推动依法行政的“实践课堂”。4月26日,大足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正式成立。当天,授牌仪式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在大足区人民法院举行。
因大足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分别在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设立办公地点,授牌仪式现场,大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烈分别为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授牌。大足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陈明平,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健,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琳出席授牌仪式。
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创新举措,是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是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现实需求。近年来,大足区强化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行政检察、行政审判职能,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协调配合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案件,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然而,因机构改革整合,法院、司法局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导致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效果不佳。在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大背景下,建设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平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对于促进审判与司法行政之间的良性互动,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设立将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搭建平等的交流沟通中心,借助专业调处力量实质化解纠纷,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途径,有利于统筹行政裁判的刚性与行政调解的柔性,消减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打通各行政部门之间的职能壁垒,进一步整合力量,减少“官民冲突”;有利于通过司法提前介入,强化司法在矛盾纠纷和社会治理中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和监督作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当天,大足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组织召开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现场成功化解一起土地征收补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