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后,4月25日下午,重庆市大渡口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区机关办公大楼大渡口会议厅胜利闭幕。
大会执行主席余长明、孟德华、刘德毅、王勇、舒莉、邹文炬、周进源、颜裕杰、詹永胜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孟德华主持会议。
黄红和主席团全体成员等在主席台就座。其他在家区级领导参加会议。
大会应到代表194人,实到代表180人,符合法定人数。
闭幕会前,举行了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黄红为区人民政府区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关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的决议、关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及《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闭幕会上,新当选的区人民政府区长黄红与代表见面,全场响起热烈掌声。随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黄红区长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黄红区长说,本次大会选举我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既是各位代表对我的信任与支持,更是43万大渡口人民的期望与重托。我为自己能够成为一名大渡口人,为大渡口人民服务,为大渡口发展出力,深感无比自豪、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黄红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对党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党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把区委的工作要求执行好、实施好。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谋发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全力突破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载体,努力交出具有大渡口辨识度的高分报表。团结奋进,依法依规尽职责。自觉服从区委领导,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倾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严格依法行政。以民为重,不忘初心惠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办好一批民生实事,真正做到“惠民有感”。自律自醒,清正廉洁作表率。严格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带头守纪律、守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自警、自省、自律、自励。
孟德华在闭幕会上作了讲话。他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区委、大会临时党委和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大渡口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和任务。大会期间,全体代表肩负全区人民的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崇高的使命感、责任感,认真参会,依法履职;出席大会的各位区级领导,认真参加分团审议,积极作出审议指导;列席大会的各部门负责人,及时答复代表提出的问题;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努力工作,为大会提供了细致周到的服务。这次大会的召开必将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区人民,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朝着“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建设目标奋勇前行。
孟德华说,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大渡口篇章的起步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对人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开展“义渡人大、督行先锋”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以现代化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扎实推进人大工作现代化,努力创造具有大渡口辨识度的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推动实现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切实担当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使命责任。
“人大代表根植于人民、来自于人民,既是一份崇高荣誉,更是一份重大责任。”孟德华说,全体人大代表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强化代表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作为,认真履职。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及时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下去,把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反映上来,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增强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本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把各项发展蓝图变为美好现实,为加快建设“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驻区的市人大代表,区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区政府组成部门、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人,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驻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
特邀列席本次会议的有:有关区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