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茂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悦群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玉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奕奕、陈凡晓、吴海强,秘书长梁田欢及委员共31人出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海龙,市人民政府二级巡视员高鹏,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民族宗教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直单位负责同志,各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会议要求,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成效转化成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抓实抓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截至目前,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58名。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消防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整治耕地弃耕抛荒确保粮食安全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