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方便了,不用等到房贷结清就能过户交易!”4月20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证窗口传来了群众由衷的感叹。当天,该中心携手建行新昌支行完成了首宗“带押过户”二手房转移登记手续,标志着“带押过户”产权登记模式在我县成功落地,也标志着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又添新举措。
据了解,“带押过户”是指买卖抵押状态下的不动产时,不需要提前归还原贷款、注销原抵押权,即可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和重新抵押贷款有效衔接的一种交易方式。房屋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卖方在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时,买方即可以“带押过户”方式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一次性付款完成房屋交易,不需要再筹措资金先结清卖方个人住房贷款。该模式可以有效降低房屋交易风险和成本,缩短房屋交易周期,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为顺利推进该工作,我们多次与各大银行进行沟通协调,主动打通办理流程中的难点、堵点,并明确建立‘带押过户’业务合作关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今后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双方只需“进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全面简化了传统的还贷、注销、过户、重新抵押的操作流程,有效实现“一次申请、合并审核、立即办结”的办理模式,更好地满足了我县居民的住房需求,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提高房地产交易效率和安全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