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产业新闻 > 航空航天 > 文字新闻
民航局批准17个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和3个试点基地
发布时间:2023-04-21  来源:咸宁新闻网  

  主题为“变革与机遇”的2023年中国国际通用航空与无人机发展大会4月21日在京举办。中国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一级巡视员储呈平在发表主旨演讲时透露,民航局在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基础上,先后颁布了实名登记、适航审定、国际登记以及分布式操作运行等法规。截止2022年底,民航局共批准了6个特定类无人机试点项目,批准了17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和3个试点基地。

  近年来,通用航空和无人机产业与其他行业交叉融合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创造出了更多有价值的应用场景。作为通用航空的重要组成部分,无人机行业呈现井喷式增长,正成为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中国民用无人机在农林牧渔和娱乐航拍领域率先实现了行业普及,城市场景物流运用的管理模式与技术标准已初具推广基础,海岛、森林、沙漠、精准扶贫等运行实践活动正持续探索。截止今年3月31日,全国实名登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达到99.29万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企业2121个,实名登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2946个。民航局对20个大中型民用无人航空器型号开展审定工作,已为6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颁发了适航许可。

  4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要求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积极促进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储呈平介绍说,民航局将从“人、机、管”入手,抓紧制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同步统筹完善人员资质、适航起降场、运行控管等法规标准,做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路线图的编制发布工作。

  储呈平表示,民航局将进一步支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全面融入生产生活和社会管理等领域,推动民用无人机航空驱动低空新经济发展,继续支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广泛应用。重点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推广民用无人驾驶航空物流配送试点,先行先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城市物流快递、公共交通、社会公共管理等大众普惠领域的应用。民航局将坚持试点与行业管理相结合,重点在两个领域开展探索创新实践工作。一是以市县物流和载人民用无人航空器适航审定为重点,协同推进特定类试运行和适航管理工作。二是围绕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探索创新各类场景,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风险、管控模式、标准规范等。

  鉴于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产业链条多,涉及监管、服务、运行的主体多,管理的要素点多、面广、线长,运行场景复杂多样,民航局正抓紧建设民用无人驾驶及航空综合管理平台,形成统一的民用无人驾驶及航空监管和服务窗口,可实现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监视信息的采集、服务以及数据收集和共享功能,满足管理500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需求。

上一条:我厅组织对《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35)》进行技术审查
下一条:今年国务院将为企业减负超万亿元 降费占六成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