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紧紧围绕建立健全独居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营造爱老、孝老、敬老的浓厚社会氛围,全面启动关爱独居老人专项行动。
一是以建立信息系统为切入点,摸清老人底数。县民政局牵头搭建关爱独居老人信息系统,制定优化关爱工作流程,拓展“互联网+养老”场景应用,采取政府主导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模式,为独居老人配置集智能呼叫、健康监测、养老监护于一体的实时监护设备。落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息系统管理员,分层分级接收和处理系统推送信息和预警信息,并录入处置结果。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内独居老人,建立独居老人关爱行动台账并实时动态更新数据。
二是以完善援助机制为发力点,形成关爱合力。建立“信息畅通、流程清晰、职责明确、快速响应、处置有效”应急援助服务机制。组建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网格)三级服务人员的应急援助队伍,及时处置独居老人的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功能作用,提供关爱服务。组织引导辖区内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关爱行动。
三是以家庭主体责任为着力点,落实赡养义务。积极引导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积极引导其委托亲属等其他有能力的人代为照顾并妥善安排老年人生活,每周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联系至少1次,同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如实报告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理能力的老人,家庭内部应确定至少1名赡养义务人或其委托人在家照料。
四是以满足老人需求为落脚点,解决实际困难。乡镇(街道)统筹,村(社区)实施,落实专人定期探视探访,开展隐患排查,了解或评估独居老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协助解决老人实际困难和需求。常态化开展涉老领域普法宣传,增强独居老人防骗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督促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联动乡镇敬老院,对照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对有需求的独居老人实施清单项目服务。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建立独居老人健康档案,每年组织1次免费体检和心理评估,通过“家庭医生工作室”提供服务或巡诊,建立就医绿色通道。
五是以邻里互助关爱为结合点,连接感情纽带。积极引导邻里乡亲对独居老人开展一敲门、一询问等服务,帮助村(社区)了解独居老人安全情况、健康状况及精神状态,解决老人实际需求。对有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进行帮扶,为有需求的独居老人进行帮办、代办、代缴服务,发挥孝老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形成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