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董奕锋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城口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城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县政府领导邹远珍、江成敏、肖兴旺、吴雪飞、周亮、刘光明、李建国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赵华、县人武部政委杨雄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路径,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绿色成为城口最靓丽的底色。
要坚持综合施策,统筹兼顾、精准推进,科学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统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大气、水、土壤”监测数据,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善于精准施策、及时对账清账,确保整改彻底到位。
要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协同联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要强化闭环落实,建立工作调度、督查、问效机制,清单化、事项化、时限化抓工作落实,定期督促检查、定期听取研究,以高效工作落实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会议强调,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透明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
全县政府系统要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规范运行。建立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严格决策程序制度刚性约束,及时调度决策承办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展情况,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