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打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食品等5个以上千亿级产业集群。近两年来,石家庄市积极谋划建设现代食品产业园,引导产业集聚发展,现代食品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君乐宝、益海(石家庄)粮油等本土企业持续扩大再生产,在外发展多年的同福集团总部迁回家乡。
为推动现代食品产业加快向高端化、高层次迈进,石家庄市坚持“跳出石家庄、跳出河北、跳出全国看石家庄”,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科学把握行业特点、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现代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重点从创立产业发展基金、鼓励企业加大项目投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13个方面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积极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打响“石家庄味道”品牌,推动全市现代食品产业向千亿级产业集群迈进。
打造千亿级现代食品产业集群,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引领,更需要重点项目的带动。
为了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抢占高端消费市场,真正把石家庄市打造成为现代食品产业新高地,石家庄市在主导产业基金下设立了总规模50亿元的现代食品产业发展子基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现代食品产业投资,重点培育和引进现代食品产业领军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重大项目。
结合本地食品工业企业特点,实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对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首次突破8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8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的奖励;对当年首次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每上一个台阶,按两个台阶的奖励资金差额,给予奖励。
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在石家庄市现代食品产业园区(藁城或栾城片区)新建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达到规模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以产业扶持资金方式连续给予5年奖励,前3年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后2年按主营业务收入的0.5%。对新入园达到规模以上的食品工业企业,租赁作为生产经营自用的工业标准厂房,采用企业先交后补的方式对租金予以补贴,总租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自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元/平方米年度起,连续3年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5%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鼓励食品工业企业加大项目投资。凡在市域内投资、注册、纳税的现代食品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购置额(包括洁净车间建设费用),市级财政给予15%的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在现代食品产业园区(藁城或栾城片区)新建食品工业项目,在享受市级政策补贴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15%补贴,市、区最高各补贴500万元。
鼓励本市现代食品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对符合现代食品产业园区引进标准的项目落地开工后,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2‰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自取得施工许可证(含承诺施工通知书)之日起计算,2年内建成达产后兑现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发展生产。对引进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的机构或个人,按核定到位资金给予3‰的奖励。对特别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议”方式予以扶持。
聚焦企业需求,石家庄市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方面精准施策,加快推动现代食品产业做强做优。
降低食品工业企业融资成本。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达20%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其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最高贴息总额100万元。
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首次被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现代食品中小企业,3年有效期满通过复核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获得多个称号的,以最高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50%予以补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在本政策有效期内获得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企业产品迭代更新和品牌升级。对高端乳制品、预制菜、烘焙食品、休闲食品、发酵面、精制茶、复合调料、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特膳食品等新兴食品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单品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按每家企业年营业收入最高单品的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第1年最高奖励100万元;第2年、第3年按照该项产品营业收入新增部分额度再分别给予1%的奖励,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50万元。
推动名优特新产品进校园进工厂。凡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在本市生产、结算的食品工业企业,与学校、工厂签订供需协议,推动产销对接,当年核心产品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按核心产品营业收入的5%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高品质食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石家庄市按照健康、安全、可口、特色、品牌的总体要求,立足具体细分领域,引导各县(市、区)打造特色食品产业集群,支持高新食品工业企业加快产业化进程,强力推进现代食品产业实现新跃升。
支持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食品企业转型发展,对自建加工基地、实现规模化生产的“老字号”食品、生态绿色食品、非遗食品工业企业,当年首次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支持高新食品工业企业加快产业化进程。对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在本市生产、结算的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并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高新产品,年单品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按单品年营业收入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年单品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按单品年营业收入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鼓励企业开展诚信管理建设及国际化认证。对符合国家诚信管理建设标准,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重点领域的国际化行业认证的食品工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支持建立现代食品产业联盟。支持现代食品产业联盟创新发展,整合区域产业资源,坚持龙头引领、抱团发展,优质服务、扶优扶强,行业自律、规范运行,加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实现企业合作与共赢,促进现代食品产业有序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