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以部门职能为抓手,不断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推动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立足实际,探索符合规律的供地制度。针对以往全区民营企业用地出让“一刀切”模式的弊端,积极推行土地要素精细化配置,通过开展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多种弹性出让方式进行供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避免土地资源浪费,探索建立符合各类项目发展规律、产业生命周期和发展方向的用地供应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已有4宗民企地块,共计155亩土地实现了弹性出让,累计为企业节省出让成本近1000万元。
二是聚焦创新,丰富现行土地供应方式。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群、要素积聚、土地集约”的总体要求,探索以政府各下属国有平台公司为主体建设标准厂房,除区重大民企项目确需单独使用新增土地外,其他民企一律由镇街(园区)统一安排进入标准厂房进行生产。标准厂房采用出租、先租后售等弹性方式运作,在缩短各类民企项目建设周期、减少资金占用的同时,推动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三是稳中求变,完善当前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根据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全区所有拟上市工业用地的出让竞买保证金由出让起始价的20%降至15%,有力降低了民企的用地成本。同时,在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全过程中,安排专人帮助民企办理相关手续,在审批流程上进一步优化处理,确保民企以最快的时间办结用地手续,切实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
四是畅通渠道,提升不动产抵押审批效率。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涉企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要求,我局对非主体建筑轻微超不动产权证证载宗地范围建设的现象,在企业承诺后期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先行为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审批。同时,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审批时,还实现了立等可取的高速高效模式,从而双管齐下提升民企不动产抵押登记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