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高大平率调研组来开调研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陈道彬出席有关活动,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虹参加。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临江镇福德村、大进镇红旗村,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账目、观看展板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一致认为我区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扎实工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调研中,高大平指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行为,是农村基层实践工作的创新之举,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规章制度建设,明确代理服务对象、范围和方式,理顺委托代理与农民群众、村级组织、乡镇政府的关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队伍。要进一步强化会计主体责任,在坚持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监督权“五权”不变原则,确保村级组织独立开展经济活动的基础上,精准适用相应的会计制度,规范票据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并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委托代理资金安全,构建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发挥代理服务工作效能。要进一步细化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增强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让农民群众认得准、看得懂、算得清。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开展代理服务工作中实现资产资源阳光交易,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财政部、市财政局有关处室负责人,有关区级部门及属地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