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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清理束缚民企发展的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19-04-10  来源:新京报  

  4月9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三部门介绍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情况。2018年,我国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的营商环境排名从2017年的第78位上升到第46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之一。接下来,针对一些突出短板和问题,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举措,包括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等。

  落实竞争中性,深化“放管服”改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经在全国基本建立。全国共审查新出台文件43万份,对其中2300多份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对82万份已经出台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或修订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的文件2万多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着审查不全面、监督不严格等一些突出问题。对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一系列应对措施。

  一是按照竞争中性的原则,部署清理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二是要严格做好新出台文件的审查,今年年底之前要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确保涉企的政策措施都要进行审查,严审增量。三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修订实施细则,要建立定期的评估清理机制,推行第三方评估。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文件的抽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到相关考核体系等。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周晓飞表示,接下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抓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开办企业、注册商标、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等事项的办理环节、时限和成本,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做到利企便民惠民。

  在40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今年将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分省会城市和地县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将重点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

  复制推广营商环境经验成果。北京市、上海市是世行样本城市,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北京开展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专项服务行动,上海实行开办企业一个平台通办。今年,国家发改委将及时梳理总结北京、上海等各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提炼更多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鼓励带动更多地方对标先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行邮税税率有利于扩大进口和消费

  4月9日起进境物品行邮税税率进行了下调。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表示,此次行邮税的下调主要考虑两个原则。首先是便民惠民,重点降低了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二是税负公平,为了维持进境物品与进口同类货物的税负公平,行邮税税率应该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税率大体一致。行邮税是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后的简易综合税率,此次减税中增值税制造业税率从原来的16%降到了13%,进口环节增值税也相应下降。

  邹加怡表示,降低行邮税有利于扩大进口和消费,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切实得到减费降税的实惠。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组织落实,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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