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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勺”引领“大文明” 《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千岛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

  “小公勺”引领“大文明”,“小公筷”关系“大健康”。由淳安县食品安全监督协会牵头起草的《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日前由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并组织实施。

  《规范》共分为十一个部分,对公筷公勺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制作要求、配置要求、使用要求、卫生要求、宣传推广、考核评价、知识产权说明等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内容浅显易懂,极具可操作性。

  《规范》指出,公勺公筷为两人以上同桌共餐时,用以舀(夹)取菜(点)的筷子、勺子,不与嘴接触的分餐工具。公筷比自用筷宜长2cm—3cm,公勺形状宜勺柄扁长、勺头椭圆,公勺宜带有可防止滑落至汤盆中的挂钩。

  《规范》要求,旅游饭店、大中小型餐馆、单位食堂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应配置符合要求、数量充裕的公筷公勺。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所有餐桌除为每位顾客摆放常规的餐具、酒具、茶具外,应另在餐桌上摆放公筷公勺。值得注意的是,《规范》对就餐者也提出了要求。就餐者使用公筷公勺取菜宜适量,不将菜(点)返回盛器;用公筷公勺应夹取盛器中靠近自己的菜(点),不用公筷公勺随意翻菜。

  《规范》指出,公筷公勺使用是文明用餐、健康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的重要保障,既可防止病菌交叉感染、防范病从口入,又可促进健康饮食、减少食物浪费,弘扬中华美德,展现文明进步。《规范》要求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公筷公勺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公筷公勺使用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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