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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建立机制确保村级债务“零”增长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大丰日报  发布开发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

  我区自成为全市首家无村级债务县(区)以来,积极探索建立控债长效机制,确保村级债务不反弹,切实巩固化债成果。

  规范镇村财务管理行为。从源头上坚决制止新债发生,严防化旧债增新债。严格执行不准举债搞基本建设和兴办公益事业;不准举债搞各类达标活动;不准举债垫交税费;不准举债发放干部报酬、补贴或用于非生产性开支;不准以集体名义给企业、个人贷款或担保;不准代为镇政府和镇直部门借款;不准擅自发生借款;不准举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八不准”。

  建立债务分级管理制度。镇村债务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区、镇、村三级债务管理台账,镇级债务管理台账由区财政局、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镇有关单位分别建立;村级债务管理台账由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各村分别建立,并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债务发生一笔,公开、登记一笔;债务化解一笔,公开、注销一笔,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化解转移到事前管理上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出台举债申报审批制度。研究制订《关于严格控制镇村举债的管理办法》,对举债的申报程序、原因、数额和审批权限、违规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镇村两级确需临时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的,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履行举债申报审批手续,债务全部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设立账外账。同时当年举债,当年还清,确保账面债务为“零”。

  实行违规举债追责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规定程序举债的单位和个人,所借债务村集体不得入账,更不得承担债务利息,严格按照“谁批准、谁经手、谁偿还”的原则,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追责。同时,加强镇村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对盲目决策形成大额债务的,不得提拔任用;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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