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费助企惠民生 邗江医保再发力
发布时间:2023-04-04 来源:邗江区医保分局 发布开发区:江苏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
近日,在邗江区医保中心大厅,一位市民咨询他3月份医保缴费为什么少扣了几十块钱,工作人员答复道是因为从3月份开始医保费率降低了。该市民了解到政策后,开心地告诉工作人员:“这可真是太好了,一年下来我能少缴好几百,我们家两口子都是灵活就业人员,加起来能省近上千块钱呢!这个政策真是为我们百姓着想啊!”
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扬州市医保局摸底排查、把握实情,明确现阶段具备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实施条件后,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协同谋划、合力推动,出台扬医保〔2023〕11号《关于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确定“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和“降低职工医保大病医疗救助单位缴费费率0.8个百分点”,灵活就业人员同样执行此降费标准,降费政策从2023年3月份开始实施,执行时间暂定一年。
文件出台后,邗江医保分局多措并举,迅速将政策落地。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分中心经办窗口、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企业QQ申报群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阵地,广泛宣传,提升政策的知晓度。二是简化业务流程。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推广“网上办”“电话办”,制作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操作指引,优化服务方式。三是推行“免申即享”。此次政策全面推行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用人单位无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降低缴费费率政策。降费期间,企业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应享尽享”,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应报尽报”。
通过此政策的推行,预计将为我区15.7万企业职工和3.6万灵活就业人员节省共计1.873亿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助力企业轻装前行、恢复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