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更好地提供司法服务,在法院辖区内结合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等与案件关联的地点,选择在方便群众参与诉讼的场所开庭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通过法官“多走动”,让群众“少跑腿”,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淞南法庭法官徐超来到高境镇司法所,在位于司法所内的宝山法院高境巡回审判站就两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天然优势,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教培机构停业跑路
学生家长要求退款
孙女士为培养孩子兴趣爱好,与宝山区高境镇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了24节课时、总价4800元的钢琴培训合同。合同尚未正式履行,教培机构便因故经营困难、停止营业。孙女士上门之后才得知停业消息,发现公司已人去楼空。
几经周折,孙女士找到该公司,多次沟通全额退款的要求。后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双方多次协商,公司表示同意全额退款。但数月过后,公司仅向孙女士返还了1000元,期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孙女士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退还剩余款项。
当日交钱隔日闭店
健身中心拖延退款
为方便儿子近期学习游泳,王女士在某健身中心购买了20节游泳课程,共计4800元。但在次日,健身中心的业务员便通过微信告知王女士,该门店将于当天装修闭店,王女士购买的游泳课程近期无法使用,需待装修完毕后才能使用。
收到消息后的王女士立即前往门店,要求退款。但该门店以装修无法退款、公司内部流程等为由,拖延处理。王女士无奈提起诉讼,要求健身中心全额退款。
法官庭前与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沟通发现,两个案子当事人的住所地均在高境巡回审判站附近。为了使双方便捷应诉、快速处理纠纷,经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这两个案子均定在高境巡回审判站进行审理。
经阅卷,法官认为两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矛盾并非无法调和,便在庭前分别组织两起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解,两起案件均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间的矛盾。
宝山法院淞南法庭还在高境镇司法所内设有“社区工作联系站”,会定期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或法官助理进驻联系站,积极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
接下来,宝山法院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把调解群众纠纷、根源性化解矛盾的理念融入到案件审理中,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继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站”与“社区工作联系站”的优势,就地化解矛盾,“零距离”进行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