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投资32.3亿元,同比增长8.2%,增幅高于全国13.9个百分点,全区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由降转增,商品房销售价格总体保持稳定。
分区域看,1-2月,自治区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3.6亿元,同比增长12.2%,占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42.1%;自治区中部地区投资17.2亿元,同比增长3.6%,占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53.2%;自治区西部地区投资1.5亿元,同比增长31.1%,占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4.7%。
销售面积、销售额方面,1-2月,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1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8%,增幅高于全国13.4个百分点。全区商品房销售额73.4亿元,同比增长15.5%,增幅高于全国15.6个百分点。
从投资占比来看,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3个盟市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区比例较高,合计占全区66%。从销售面积占比来看,赤峰市、包头市、通辽市3个盟市新建商品房屋销售面积占全区销售面积比例较大,合计占全区59%。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内蒙古将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动摇,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先,从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入手,进一步丰富住宅产品类型,顺应消费升级、产业转型的新形势,提升住房品质,满足个性化、多层次住房需求。其次,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大力支持首套住房,合理支持二套住房,积极支持“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不断激发住房消费活力。
与此同时,把“保交楼”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切实做好项目复工复产工作,在抓好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尽快交房,确保完成保交楼任务,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此外,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营造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市场氛围,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