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陵区司法局积极推行“复议+”模式,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四度”提升复议质效。
一是“行政复议+调解”,促进争议化解“认可度”。今年初,海陵就发出了开年第一封行政复议“调解书”,某公司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当,被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20万元以上,因数额过大,恐对后续正常生产造成影响遂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申请人违法情节较轻,未产生严重后果,并已于责令期限内按要求整改,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在确保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前提下,复议机关组织调解,最终将罚款数额调整至14万元。
二是“行政复议+听证”,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深入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不断强化听证审理,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就某公司不服消防大队行政处罚召开听证会,全程录音录像,听证主持人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问题对被申请人发出询问,被申请人于听证会结束后补充了相关证据材料,最终以维持消防大队的处罚决定结案。
三是“行政复议+监督”,提高依法执政“满意度”。将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定期对全区执法机关开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督查,组织行政执法主体开展交叉检查。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在复议阶段发现有问题的案件,第一时间启动内部层级监督,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情况通报、问题约谈、考核评价等手段,及时纠错。
四是“行政复议+宣传”,扩大渠道公开“知名度”。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行政复议,主动选择以非诉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定期采取印发宣传手册、公众号推广等形式进行宣传,复议宣传手册中详细介绍了复议受理范围,提供复议申请书模板,以此达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实质性效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