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五个方面改革措施,进一步破除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电子电器产品准入管理制度。包括优化完善电子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动态调整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加强全区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动态调整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对部分电信设备不再实行进网许可管理,精简优化进网许可检测项目,相应降低检测收费标准,压减审批的时间和相关流程等。
整合绿色产品评定认证制度。精简整合节能评定认证制度,取消全区能效“领跑者”产品遴选制度、“能效之星”产品的申报和初审,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低碳产品标准,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制定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则;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广泛推行电子电器产品绿色设计标准,健全实施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加快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实施绿色产品全项认证或者分项认证等。
完善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大基础电子产业研发创新支持力度,在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设立与基础电子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攻关内容,通过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管理制度,鼓励相关行业科研单位、基础电子企业等围绕电子产业领域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等。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将优化电子电器行业流通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等措施。其中,支持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广西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项目加快建设,加强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监管工作,将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违法拆解处理活动作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规范管理电子电器行业商业测评活动,对商业测评中存在的利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名义滥设商业测评名目、滥发商业测评证书、“花钱买排名”、吃拿卡要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全区基础电信运营商不得组织开展对电信设备产品的商业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