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到2025年,初步构建具有黄山地域文化特色的分级分类保护传承体系。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
方案包括十二项重点任务:一是构建黄山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快建立层级清晰、分类明确、覆盖全面的市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二是开展全域全要素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对象全域普查、定期评估机制。三是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推进黄山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祁门县、休宁县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四是统筹区域历史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统筹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区域的整体性保护展示。五是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利用。严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区域的建筑风貌管控和项目管理。六是促进历史建筑更新利用。进一步探索历史建筑市场化、多业态保护利用新模式、新路径。七是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和创新利用。促进文物建筑保护管理再利用。八是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推进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九是促进徽派古建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徽派古建产业,持续探索徽派古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十是推进城市更新彰显徽州风貌特色。探索徽派建筑理念、意象在现代建筑中的运用,浓厚城市历史文化氛围。十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探索制定普查认定、修缮保护、活化传承、管理监督、安全防灾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十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专业人才评价、选拔、激励、表彰机制,开展保护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目前我市已形成以2个历史文化名城、4个历史文化名镇、20个历史文化名村、12片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4072处历史建筑和8032处不可移动文物为补充的历史文化资源名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