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刚刚两会披露的消息,国务院已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拟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其职能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应该说,这个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若能获得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则表明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又将迎来重大变革;且这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和程度之深,都将是空前的;尤其,这样的改革不仅切合我国当下金融监管实际,对推动我国金融监管事业进步将起到重要作用;而且,更符合全社会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期待,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一次大胆创新和探索。
为何这么说?是因为此次金融监管改革涉及的内容以及履行的职能,都将是对原有监管体系的质的突破和监管量的增长,将为确保我国金融市场秩序稳定以及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具体看,此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发挥三方面重要作用:
首先,这将确保监管政令统一和畅通,让所有金融领域都处在监管之下,从根本上消除金融监管盲区。从国务院提请的方案看,这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各监管部门之间监管权力进行有效整合,比如由新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从而消除监管权力之争,能做到政令畅通,更能做到令行禁止,实现金融监管的高效化。
其次,可消除之前各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的重复监管和交叉监管现象。应该说,此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拟整合所有监管部门的监管权力;目前虽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细则尚未出台,但全国各省(市)地方政府之前履行的金融属地监管权力也有可能划归即将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这样可实现全国范围内金融监管权力的总汇集,实现全国金融监管“一盘棋”。若能如此,则之前各金融监管机构、中央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存在的重复监管和交叉监管现象或销声匿迹;监管效能也能大幅提高。
第三,有利于整合国家金融监管资源,建立“全能式”金融监管覆盖体系,提高对所有违法违规金融行为的打击能力,净化我国金融业运行环境。之前,由于监管权力分散,也不可避免地导致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分散;且各金融监管机构都有自己部门的监管规则,分散凌乱,使得监管裁量标准不统一、宽严不一,对违法违规金融行为打击力度也不一样,使得金融监管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也被打了折扣。最为突出的是,由于监管力量分散,使得各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能力不足,有时出现监管盲区,“马后炮”监管现象时常发生,对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及时发现、查处;尤其难以形成源头监管,守好监管“总闸门”,也很难在监管上做到未雨绸缪和防微杜渐。而即将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弥补上述监管短板,将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进行有效整合,能极大地提高金融监管的灵敏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实现对金融市场秩序全能式监管,扎密监管的篱笆,提高对违法金融犯罪活动的打击能力,使我国金融市场秩序得以海晏河清。
此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载入中国金融改革的史册,一个开放有序、高质量发展的中国金融业正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