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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多部门联合验收第四期人才公寓
发布时间:2023-03-08  来源:石柱报  发布开发区:重庆石柱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安居保障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3月3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国资事务中心、县工业集团组成验收组,对位于万安街道都督大道巫家院子安置小区的第四期人才公寓进行验收。

  我县人才公寓按照一体化标准建设,全部配备电视、冰箱、洗衣机、燃气灶、热水器等家用电器以及沙发、餐桌、衣柜等设施设备。验收过程中,验收组仔细检查每套房屋的空间规划、家具设施布置、卫生清理打扫情况,同时就装修细节、物品摆放、空间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验收组还指出人才公寓的装修风格要简约实用,在满足人才不同空间活动需求的同时,符合当下青年人的审美和生活习惯,注重细节,让人才住得舒心、安心,感受到家的温馨。

  相关单位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建议立即整改,最大限度为即将“拎包入住”的人才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据了解,实施人才公寓项目,是我县大力实施“人才柱石”工程,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人才公寓前三期建设工作,累计交付投用“拎包入住”人才公寓104套,第四期人才公寓有19套拟今年3月底前交付使用。人才公寓主要面向我县引进的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据介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租住:一是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二是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其科研成果能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专家、学者;三是重点特殊领域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四是其他急需、紧缺人才;五是其他类别人才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县委组织部认定同意,视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人员还须同时满足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在石柱县城区没有住房,且本人未在我县享受过租房、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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