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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五举措抓好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兴化经济开发区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兴化市财政局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健全预算公开机制、明确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公开指导。市财政局印发了《2023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公开主体的工作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持续跟踪落实到位,切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二是明确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继续将部门所属单位纳入预算公开范围。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预算公开的同时,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按时公开到位。

  三是规范公开模板。为确保预算公开在内容和细化程度上协同一致,根据《预算法》及预算公开相关规定,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数据提取信息化、公开模板规范化,切实减轻部门和单位工作量,从源头规范公开工作。

  四是统一公开要求。坚持“统一主体、统一口径、统一时间、统一平台”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市级53个部门、195个部门所属单位在法定公开时限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完成预算公开。

  五是加强公开管理。明确各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履行职责,公开前,按程序报部门负责人审定;公开过程中,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错漏;公开后,常态化检查预算公开情况,确保预算信息长期保持正常公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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