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首笔“农宅贷”落地
发布时间:2023-03-03 来源:新昌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发布开发区: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
“真没想到,不用担保,农房抵押也能办贷款。有了这笔钱,我就可以提升改造民宿了。”日前,县农商银行向东茗乡下岩贝村农户周伟锋发放了一笔“农宅贷”,授信金额20万元。这是全县落地的首笔“农宅贷”。
据悉,我县自实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推出了共富生态搬迁、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等一系列举措,其中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也是改革重点探索内容之一。
东茗乡作为我县典型的乡村旅游乡镇,近几年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闲置农房的不断激活,一大批闲置农房已经成为乡村民宿、农家乐等经营主体。但随着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融资难”成了困扰民宿经营的一个难题。
“两年前,我将自家农房简单改造成了民宿,现在打算把民宿的软硬件提升一下。无奈手头资金比较紧张,银行贷款要有抵押又要有担保,要是农房能抵押就好了。”周伟锋不止一次跟村干部感叹。
为解决这一难题,我县抓住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这一契机,将东茗乡作为试点先行乡镇之一,因地制宜着重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为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落地,县农业农村局与县农商银行、不动产中心、东茗乡进行了多次协商对接,谋划制定全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现经过多方努力,县农商银行创新金融服务举措,试点推出了“农宅贷”:对有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证、有融资需求、有经营项目的“三有”农户优先办理农宅抵押贷款,有效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