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副主任赵畅、方静、程学法、徐耘、吴光裕、黄梅龙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许建超,副区长王涛,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区政府关于2018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听取审议并通过《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的报告。
陈坚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表示肯定,他强调,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关系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区人大常委会要将生态环境报告制度的要求规范实施好,并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开展好工作,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好。
针对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陈坚要求,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认识、提高站位,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树立问题导向,坚持精准发力、科学施策,全力解决痛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总体水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政府总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有力、配合高效的环境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关心、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围绕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陈坚希望区人大常委会一班人能严格按照工作要点的安排,积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政府各组成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精神,切实加强支持配合,确保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就加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陈坚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好头,各乡镇街道人大要认真组织,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执行,特别是要注重代表作用发挥,讲究工作实效,通过联系群众进一步宣传人大制度,畅通民意渠道,解决实际问题。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